【誤殺院友】葵涌醫院男病人倒斃浴室 男院友否認誤殺承認曾溫和地推死者
發布時間: 2021/12/14 14:32
最後更新: 2021/12/14 16:41
2018年葵涌醫院發生男病人倒斃浴室案,36歲男病人涉誤殺被捕,男病人今(14日)於高等法院否認控罪受審。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指,被告聲稱自己僅溫和地推了死者一下,但卻有目擊證人指被告大力推死者2、3下,使死者倒地,而死者的死因是脊椎受傷,以致其控制呼吸的肌肉癱瘓而死亡。
涉案被告張澤明,報稱無業,他被控於2018年11月5日,在香港非法殺死鄭學云。
控方今於開案陳詞中指,案發的葵涌醫院是一間精神病醫院,於案發期間,被告與死者均為醫院的留院病人。2018年11月4日晚上,醫院職員獲告知有人在洗手間內跌倒,職員為死者作初步檢查時,發現死者左前額受傷,左眼眉位置及咀唇流血,於是將死者送院,惟死者於翌日早上不治。
控方指出雖然浴室內並沒有閉路電視,但從醫院公共空間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,11月4日晩上約8時45分至9時,被告與死者發生爭執,期間被告曾推死者的肩膊,兩人互相怒目而視,被告又曾抓著死者的衣服,及後兩人一同進入洗手間。
控方指洗手間內亦有兩名目擊證人,兩人均為住院病人。其中1名證人指,當晚被告於洗手間外一直推死者,又以粗言辱罵死者,證人其後進入洗手間,約2、3分鐘後亦於洗手間內看見被告大力推死者的上半身2、3次,導致死者失去平衡,頭部撞向牆壁及倒地,被告曾嘗試扶起死者但不果,於是向護士求助。
被告其後被警方拘捕,被告於警誡下聲稱,他只是推了死者一下,死者便倒地,被告沒有理會死者,隨後就上廁所。被告其後於錄影會面中進一步供稱,他當晚服藥後,有感藥效開始發作,於是他到處走走,但仍然對周圍有知覺,亦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
其間被告看到死者走近他,而且有口水從死者的咀巴流出,他感到很噁心,於是溫和地推開死者。被告強調他只是溫和地推了死者一下,隨後便上廁所。
控方並不接納被告上述說法,認為他只是在為自己開脫,因為有人目擊他曾大力推死者2、3下,使死者倒地。而且死者的驗屍報告反映其死因是頸部創傷,死者的脊椎有多處傷勢,以致其控制呼吸的肌肉癱瘓而死亡。案件下午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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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